服務章程及簡介

教育方針:按兒童發展特性,採用活動學習模式,以啟發式主題教學法,小組形式配合視聽教材輔導,寓學習於遊戲中,使兒童能從實踐中掌握知識,享受學習的樂趣。

服務對象:2-6歲幼兒

師資:教師均接受幼兒教育專業師資訓練,符合資歷要求。

全日制服務內容:

  1. 幼稚園教育計劃,按年齡分為:
    幼兒班(3-4歲)、低班(4-5歲)、高班(5-6歲)

  2. 幼兒園

    -預備幼兒班(2-3歲)
    -兼收融合服務
    -暫託服務

服務時間:

星期一至五: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
星期六:上午八時至下午一時
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(*本園另有特別假期,將另行通知家長)

Scroll to Top